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賓·施蒙斯

西蒙斯出生在墨尔本郊区菲茨罗伊(英语:Fitzroy, Victoria),他的父亲戴夫·西蒙斯(英语:Dave Simmons (basketball, born 1963))毕业于奥克拉荷马市立大学(英语:Oklahoma City University),为了生计所迫在1989年远渡重洋来到了澳大利亚,来到异国他乡寻求打职业联赛的机会。举目无亲的戴夫在不久之后成为了墨尔本老虎(英语:Melbourne United)中的明星球员,并在这里遇见真爱。朱莉是墨尔本当地的一位离婚白人母亲,独力抚养著四个子女,分别为梅利莎、艾蜜莉、连恩和尚恩。五年后戴夫与朱莉结婚,组成了全新的家庭,于是戴夫就此落地生根。1996年夏天,朱莉诞下西蒙斯。

受惠于父亲是墨尔本老虎(英语:Melbourne United)的职业球员,西蒙斯自小便沉浸在浓烈的篮球氛围之中,他视艾伦·艾弗森为偶像。父亲则成为了他生命中最早的篮球教练,他总是告诉西蒙斯打球时必须以传球为优先,得分摆在第二位,这在日后成为了西蒙斯的比赛标签。小时候的西蒙斯经常缠著他的哥哥要打篮球,而且在他的哥哥放学前就已经将球衣穿戴完毕,然后坐著等他们下课。他的哥哥坦承从没有想过,这个昔日往往被自己打败的小弟,会在日后成为震惊篮球的未来之星。

在澳大利亚最受欢迎的运动是澳式足球,澳式足球与美式足球的差异在于,前者的比赛中并没有如同美式足球般先进的护具,因为澳洲人崇尚肢体对抗,享受著彼此肌肉直接撞击而产生的强劲快感,同时也享受靠著自身的力量征服对手所带来的愉悦。西蒙斯自然也期许自己能成为同年龄中的最强者,只是他逐渐发觉自己比起在足球场上奔驰,反而更喜欢篮球在运球时敲击著木头地板的声音。随著西蒙斯的身高越长越高,鹤立鸡群的他开始与澳式足球显得格格不入。在西蒙斯十四岁的时候,他在篮球和澳式足球这两项运动中陷入抉择,但他最终决定将重心放在篮球上。在立志往职业篮球之路前进后,西蒙斯从控球后卫打到中锋,几乎任何位置他都能轻易上手。西蒙斯从澳大利亚体育学院打到了国家青年队,无论在哪个级别的比赛中,西蒙斯的实力都让人大为赞叹。他的教父大卫·帕特里克,戴夫的前队友,如今是美国大学篮球教练,在看了一场他的比赛后,立刻向他的父母表达了把西蒙斯带到美国去的想法。不出帕特里克所料,西蒙斯在美国名校蒙特沃德学院成为了明星,有无数球探在看他的比赛之后啧啧称赞,认定他有著状元秀级别的潜力,并为他在比赛中所展示的特殊气质所倾倒。

他显然继承了父亲出众的身体天赋,在美式训练的调教下,他非常擅长放大自己的身体优势。利用个人能力碾压对手,这显然是不折不扣的美式篮球打法;但他又谨记著父亲的教诲,在球场上永远秉持著“团队第一”的理念,他在澳洲篮球场上收获的,不只是超越同龄人的对抗,还有敏锐的球场视角以及无私球风。正是他这样集澳洲及美式篮球之所长的天赋,让球探们视其为珍宝。多年的观察经验以及直觉告诉他们,本·西蒙斯是如独角兽般珍稀的篮球天才,在他们的记忆里,上一个打著类似篮球的球员,叫做勒布朗·詹姆斯。